服务主战场 成就大事业
●《新清华》评论员
近日,我校正式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就业工作,向国家重要行业和领域输送优秀毕业生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的制定和下发,是我校在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充分体现了学校对就业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青年学生的关心爱护。落实《意见》,对于进一步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加快我校向世界一流大学迈进的步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国家培养、输送大批高层次、高素质、多样化、创造性的骨干人才,是我校一直以来的根本任务和优良传统。多年来,我校为国家的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培养了成千上万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大批清华学子在祖国各地兢兢业业地发奋工作,成就卓著,为社会做出了贡献,为母校赢得了声誉,他们中的大部分成为所在行业或领域的骨干人才,其中一部分还成为优秀的组织者、管理者。
前些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步伐的加快,高校毕业生择业逐步走向市场化,优秀人才向经济发达地区转移,到关系国计民生重要单位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特别是重点大学的毕业生明显偏少,造成了我国行业和地区的人才布局不合理。如何在新的历史形势下,把理想信念教育的成果反映到学生的事业和职业选择中,更加深入有效地引导毕业生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已经成为我校学生教育培养、思想政治工作中现实和紧迫的任务。基于这个考虑,我校紧密结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大力开展就业引导工作,号召广大学生把个人理想和祖国人民的需要紧密结合起来,积极鼓励和动员毕业生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几年来,已取得明显成效。2005年,我校有超过43%的毕业生选择到国家重点单位工作,达到了近年来的新高。
《意见》的出台,既是对我校近年来就业引导工作实践的一次总结,又是对将来进一步深化就业引导工作的展望和规划。《意见》从大力弘扬我校“爱国、成才、奉献”的优良传统、加强就业工作的针对性、深入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学生全面素质、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完善就业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就业引导工作的若干意见。《意见》中特别提出,要建设“学校统一领导、就业中心主管、院系推动和落实、相关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努力的工作格局”,并希望“各级党组织和共产党员要带头关心毕业生就业工作,努力开创毕业生就业引导工作的新局面”。
胡锦涛同志曾经指出:“青年是祖国的未来、事业的希望。广大青年应增强使命感和责任心,自觉地把实现个人价值的努力同实现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奋斗紧密结合起来,肩负起历史和时代赋予的重任,成为真正的有用之才。”越是条件艰苦的地方,越锻炼人;越是有大事业、大舞台的地方,越能铸就真正有作为的骨干人才。急需人才的基层、正在大开发的西部和东北、还有国家骨干企业、重点工程单位、重要学术机构以及国防军工部门等国家重点单位,这些地方都是国家急需人才的地方,也是青年人施展才华的广阔天地。在这些地方,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人一定可以找到适合自己的舞台,尽情放飞自己的理想,成就一番事业。
“培养人”是我校的中心工作,就业工作是“培养人”的一个重要环节。全体教职员工要积极参与,关心和帮助青年学生到国家重要行业和领域就业,青年学生们也要胸怀远大理想,投身伟大实践,到国家经济、科教、文化和国防建设主战场的大舞台上,书写最壮美的人生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