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书育人两不误 智育德育两促进
在讲授专业课的同时,具体问题具体分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使学生在收获专业知识的同时,思想境界得到提高。在傅廷中老师的课堂上,这一点体现得淋漓尽致。
从表面来看,国际经济法与思想政治教育似乎是毫不相关的两门课程,但是法学院的傅廷中老师却把二者有机地结合起来,把思想政治工作寓于教学之中,从而取得了专业课教学和思想政治教育的双丰收。
从事《国际经济法》的教学,不可避免地要涉及外国的立法、司法实践,在教学中,傅老师注意引导学生客观地分析国际法律制度,对一些先进的、科学的内容,指出为什么要加以借鉴,但对一些似是而非的地方,也采取说理的方法,引导学生透过现象看本质,消除模糊认识。
学习海商法的同学对“港口国控制”这一制度并不陌生。这个概念最早由欧洲提出和实施,指的是港口所在国根据国家主权原则,可以对处在其港口的外籍船舶实施管理,包括船舶安全,船员的雇佣条件,船员的社会保险等许多方面。对于这个概念,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和分析,不少不明就里的同学会陷于西方的人权理论的盲从中。傅廷中在介绍这个概念时就告诫大家,切莫以为西方国家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是为了船员的“人权”,而是为了限制发展中国家,将他们的船舶挤出欧洲航运市场,因为发展中国家的船舶无论从技术条件还是船员的福利待遇方面,都难以达到发达国家所设定的标准。经过这样的解释,学生们在掌握这个知识点的同时,也认清了西方国家所谓保障人权这一口号的实质。
我国自加入WTO以后,“反倾销制度”和“非关税壁垒”这两个名词逐渐进入人们的视野。如果没有全面分析,有些学生就会单纯地从学理出发,批评国内的现行做法,幻想通过改变自身的法律制度来迎合外国的要求。对此,傅老师注意引导大家树立正确的理念。他强调,在世界经济一体化的趋势之下,改进我国经贸法律制度与国际实践的矛盾之处非常必要,但这种改革绝不能单纯从商务观点出发。因为国际经贸活动的本质是国家利益。某些国家对我国开展的反倾销活动,真实目的并非是维护WTO规则,而是要遏制我国的对外贸易,如果我们无原则地迁就或迎合他们的无理要求,就会被其所利用。针对我国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面临的实际情况,傅老师用一句形象化的说法概括了我国应采取的态度:“既要做好人,又要做不受欺负的人”。所谓做好人,就是自觉遵守WTO规则,按照商务运作规程办事,在国际上树立良好的形象;所谓做不受欺负的人,就是要以法律为武器,捍卫国家的经济利益,做到有理、有力、有节,要做到这点,光凭勇气不行,而要真正掌握斗争的本领,苦练基本功,这个基本功就是对国际经济法的熟练运用。由于我国加入WTO不久,真正熟知法律的经贸人才奇缺,因此,发展国家经贸的重担历史地落到了大家的肩上。通过这样的讲解,同学们产生了一种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编辑 顾淑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