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成熟的拍品类别在欧美拍场纠纷很少——
名人书信拍卖,有些底线碰不得
来源:文汇报 2013-6-8 范昕
连日来,随着钱锺书遗孀杨绛叫停钱锺书书信拍卖一事持续发酵,名人书信拍卖被推上争议的风口浪尖,甚至有人“看空”未来一段时间名人书信的拍卖行情。究竟应该怎样看待名人书信拍卖?什么样的名人书信能够合法合情地走上拍场?一时成为人们所关注的话题。
名人书信确有收藏价值
名人书信早已是国际拍场上成熟的拍品类别。
文博专家指出,名人书信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而且必然会进入收藏领域的,“这些书信可以是一段文化史、军事史、政治史的写照,对于学术研究来说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2002年,科学家爱因斯坦1938年8月写给美国总统罗斯福的亲笔信就曾以210万美元成交。这封信表达了德国有可能正在从事原子弹制造方面的研究工作,并建议美国自己应该赶在德国前面制造出原子弹,可谓极其珍贵的历史资料。
据了解,名人书信走上拍场的历史长达数百年。世界拍卖业巨头苏富比,本是以从事古籍、原稿方面的交易起家的,其中名人书信即为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至于书画、瓷器等艺术品,则是日后开拓的领域。而在国内的拍场上,情形恰恰相反,名人书信是随着近年来艺术品市场的水涨船高呈现出高歌猛进趋势的,最近5年年均价格涨幅高达30%以上。
拍卖行须尽审慎调查义务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当下名人书信在国内的骤热,存在着炒作的嫌疑,不少委托人及拍卖行就是抱着趁机赚上一把的心态,甚至不惜侵犯他人隐私。对那些打着学术研究的幌子曝光名人隐私或牟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必须严加制止。
艺术市场研究专家、复旦大学文博系教授胡志祥告诉记者,在拍卖市场相对成熟的欧美,名人书信上拍惹出的纠纷很少,这是因为这类拍品在拍场上历经这么多年,形成了一些惯例:必须遵重隐私权,在写信人和收信人有生之年及去世的50年间享有隐私权保护,对于尚在保护期内的书信一般不得上拍;如果上拍,必须征得写信人同意,如写信人去世,则要征得其家属的同意。
更多学者指出,拍卖行在确认什么样的书信可以上拍这个问题上,应该履行审慎调查的义务,保证委托人对于拍品有着完全的处置权。一旦公布拍品时发生纠纷,无论委托人是否执意将拍卖进行下去,拍卖行都有权力中止或者暂缓拍卖行为。